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
商标的注册流程是准备材料提交申请-三天下达回执单-一个月左右的形式审查期下达受理通知书-六个月的实质审查期-三个月的公告期-注册公告-最后下达证书。而商标审查中的商标形式审查与商标实质审查有什么区别。
商标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书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签字盖章,进行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是指商标局审查员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商标注册申请,按其申请日期先后,通过检索、分析、对比和必要的调查研究,审核其商标注册的合法性,以确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或者驳回的行政行为。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实质审查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使用了法律禁用的文字、图形等;注册是否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
两者的审查方向不同,流程也是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形式审查期后,审核不成功是材料驳回,需要限期对商标材料进行补证,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而实质审查期的审核不成功的结果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给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