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都会进行商标注册前的查询检索,以防止在需要注册的类别上存在有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
查到有相同名称的大多数人就会选择换名字了,如果直接注册的话,成功率很低,不去换名称就注册的话就是之前那没注册,后来想起来注册已经被注册成功了,市场品牌已经有了一定的效果了,不方便再改名称了,就会有抱着试一试的风险去。
查到近似商标为了降低风险,节约时间与金钱,都会建议换一个名称,但是,商标存在近似的就不能注册么,是不是和查到相同商标的风险一致。
并不是,存在近似商标,商标驳回的风险会高一些,但主要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
需要注册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就已经投入使用,甚至已经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到后期商标被驳回,做驳回复审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以先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然后再尝试注册。
需要注册的名称与近似的商标对比,两者的实际意义与显著意义相对比,有无明显的差异,只要对比的没有过于相同都是可以注册的。
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商标审查时是否会被判定近似也不能准确的得知。为了喜欢的商标,可以再尝试一下继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