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
我国的商标注册为申请与使用结合的注册原则,申请商标核准注册采用审查制度。
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并缴纳申请费,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未缴纳申请费者,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予以退回,
我们将商标流程分为3步
第一步:要确定申请商标的资质:
1:公司法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委托书。
2:个体个人名义: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委托书。
第二步:查询。注前查询,提高商标的成功注册率,现在注册商标近似几率非常高,一定要做好商标查询。
第三步:申请注册。
①申请阶段:准备申请材料,签合同当天即可注册;
②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 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
③公告、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 初审公告 注册公告 商标局发出注册证。
签合同当天即可注册。因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请及早办理商标申请并注意保密,以免被他人抢注),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若因别人早一天申请,将导致您的创意或前期对品牌的巨大投入付之东流。
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驳回申请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授权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三、复审
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或对商标局异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司法诉讼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